游艇码头建设报批及游艇管理
一、简单说明: 由于各个地方的机构设置不一,业务管理归口也不一样。为了尽量准确,我们 调查一些政府机构和企业单位。差别比较大的方面主要有:海事局(交通部属)、船 检局(交通部属,有些地方将此业务合并在海事局)、航道局(省属管理)、港务管 理局(省属或市属)。这四个局归口管理不一样,有些地方有,有些地方没有,有些 地方则不全(也有的地方港务管理局属于地方管理)。没有设置机构和机构设置不全 的地方,业务有的是合并管理,有的是归口上级相应部门管理。
二、游艇码头建设程序: 项目建议书(明确投资目的、规模等),县(市)发改局批复; 选址报告(水文、气象、地震等资料),县(市)发改局批复; 用海申请(年限、周界、面积、费用),县(市)海洋渔业局批复; 委托做《项目用海评估报告》,上报县(市)海洋渔业局,海洋渔业局将邀请相 关专家(海事、航道、交通、港务等)进行评审,评审合格后出具《项目用海评估 报告评审意见》。 委托做《项目环境评估报告》,上报县(市)海洋渔业局,海洋渔业局将邀请相 关专家进行评审,评审合格后出具《项目环境评估报告评审意见》。通常,用海评估 和环境评估是同时完成的。 委托做初步设计方案、可行性研究报告(由有相关资质的设计研究院完成);连 同《项目用海评估报告》及《项目用海评估报告评审意见》、《项目环境评估报告》 及《项目环境评估报告评审意见》,上报县(市)发改局。评审合格,发改局将签发 立项批复。 陆上建筑物(会所、干仓、维修车间等): 委托设计院进行规划设计,规划局进行评审,核发《用地规划许可证》; 委托扩初设计,规划局进行评审,核发《临时规划许可证》; 委托施工图设计,城建局进行审核,核发《开工许可证》。 工程完工后,建设局将会同县(市)规划局、消防大队、公共事业局、环保局、气象局等部门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后,方可营业。 水工建筑(防波堤、护岸堤、码头、航道等): 委托设计院进行设计(专业设计院),报海事局,海事局将会同港务管理局、航 道局、海洋局等进行审批,核发《水工建筑施工许可证》。 工程完工后,海事局将会同港务管理局、航道局、海洋局等部门进行工程验收, 验收合格,方可营业。
三、游艇管理: 购买与验收:国产游艇可直接购买,无须任何手续。进口游艇须委托进口代理 商办理相关进出口手续,包括:通关、交税和进口检验。 船籍注册:市海事局。首先申请船舶名称。然后凭《经核准的船舶名称申请书》、 《船舶所有权登记申请书》、《船舶所有人的身份证明》《船舶所有权取得合法证明文 书》《机电部门进口批文及海关完税单(适用于购入外国籍船舶)》、船舶技术资料、 船舶照片等资料办理。 进出港管理:由游艇俱乐部统一向海事局办理。 外籍游艇的进出港管理:游艇俱乐部统一向海事局(海上交通与安全)、海关(货 物、人员)、边检(人员)和检疫部门申请办理。 游艇驾驶证:海事局办理。 帆船的船籍登记:不归海事局管(海事局只管有动力的船舶),国家体育总局水 上运动中心办理。 帆船的进出港:小型帆船的进出港一般没有什么特别的规定,只要在指定水域 内活动,一般都没有什么问题。带动力的大型帆船的进出港,按照游艇办理。 外籍帆船的进出港:一般由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中心按运动员访问办理,海 关、边检和检疫部门协同办理相关手续。